八咏警戒 其三

国法须遵守,金科尽诏条。

一毫如有犯,三尺不相饶。

岂肯容奸黠,何须恃贵骄。

自然逢吉庆,神理亦昭昭。

基础信息 BASIC

体裁诗 · 五言律诗
情感警示
创作背景
唐代社会背景
此诗作者一般认为是唐代白话诗人王梵志。唐代虽法制完备,但社会阶层差异显著,权贵枉法现象时有发生。此诗针对当时社会现实,向世人进行法律与道德的双重劝诫。
源流与释义
体裁 · 源流与定位
本诗为五言八句律诗,属唐代通俗诗派作品。全诗语言浅显通俗,不尚雕琢,以白话入诗,具有鲜明的说理劝世特征,体现了王梵志诗风的典型特色。
情感 · 解读
全诗情感基调严肃庄重,充满劝诫意味。诗人以不容置疑的口吻警示世人敬畏法律、不可作恶,体现了对法治精神的推崇及善恶有报的坚定信念。

基础解读 READING

语文核心知识
重点字词注释
“金科”指严明的法律条文,源于“金科玉律”,强调法律如金般珍贵且不可更改。“三尺”是法律的代称,古代法律写在三尺长的竹简上,故称三尺法,此处指代严酷的刑罚。“奸黠”指奸诈狡猾之人,即那些试图钻法律空子的坏人。“神理”指神明的道理或天理,暗示因果报应的必然性。这些词语通俗易懂,准确传达了法律的威严。
逐句白话释义
国家的法律是必须严格遵守的,那些金科玉律都是皇帝颁布的诏令条文。哪怕只有一丝一毫的触犯,法律也绝不会对你宽恕饶恕。怎么能容忍那些奸诈狡猾的人作恶呢?又何必依仗着权贵身份而骄傲自大?只要守法自然能遇到吉祥喜庆,神明的道理也是昭然若揭的。
核心主旨概括
本诗主旨在于劝诫世人严格遵守国法。诗人指出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可依仗权势作恶,守法之人自然会有福报,体现了朴素的法治观念与因果报应思想。
跨学科 · 是什么
社会学知识社会学
古代社会虽强调等级制度,但此诗指出法律面前权贵也不能骄横,体现了朴素的法治观念。诗人批判依仗权势的行为,反映了当时社会对法律公正的普遍期待。
更多跨学科解读(历史 · 地理 · 天文 · 音乐…)见 深度版
读写应用
诵读指导
诵读时应语气严肃,节奏平稳。首联陈述事实,语调平正;颔联强调后果,“不相饶”需重读以示警告;颈联反问,语气上扬带愤慨;尾联结论,语调缓和坚定。
关联知识图谱
王梵志同作者
本诗作者,唐代著名白话诗人,其诗多以此类劝诫为主题。

名句 CLASSIC LINES

一毫如有犯,三尺不相饶
此联以极度夸张之对比,强调法律之严苛与不可侵犯性。'一毫'极言其小,'三尺'指代法律,形象生动,成为后世劝诫守法之名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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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POET

吴处厚 ?-约1089年
北宋中期地方官员、笔记作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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