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和 其二

暂系金狨陪法从,长骑秧马杂耕夫。

今红琥珀来村店,昔紫驼峰出御厨。

阙里尚延瞽师冕,法筵谁起躄浮图。

莫欺残秃毛锥子,几度曾将敕尾涂。

基础信息 BASIC

体裁诗 · 七言律诗
情感感慨 · 济世
源流与释义
体裁 · 源流与定位
本诗体裁为七言律诗,属于近体诗范畴,起源于初唐,成熟于盛唐,全篇共八句五十六字,要求颔联、颈联严格对仗,平仄押韵符合固定格律规范,是宋代文人常用的唱和体裁。
情感 · 解读
本诗核心情感包含三层,第一层是罢官闲居与早年为官的今昔境遇落差感慨,第二层是对儒家礼治传统、贤才重用的期盼,第三层是虽隐居乡野仍未泯灭的用世之心与抱负。

基础解读 READING

语文核心知识
重点字词注释
金狨指用金丝猴皮毛做的高级鞍褥,宋代只有三品以上官员可以使用。秧马是宋代南方农民插秧时骑的木制农具,能减少弯腰劳作的辛苦。琥珀这里指颜色像琥珀的村酿黄酒。紫驼峰是古代珍贵的宫廷食材,指代御赐的膳食。瞽师指盲乐师,是儒家礼制中需要尊重的职业。躄浮图指跛脚的和尚。毛锥子是对毛笔的戏称。敕尾指诏书的末尾,是官员签署诏令的位置。
逐句白话释义
当年我暂时系着饰有金狨的鞍鞯,陪同在皇帝身边做侍从官。如今我常年骑着秧马,混杂在耕田的农夫中间劳作。现在喝的是村中小店卖的红琥珀色的粗酒,过去吃的是宫廷御厨端出来的珍贵紫驼峰。孔子的阙里故里尚且还会尊重盲乐师的地位,如今的佛法筵席上谁会搀扶起跛脚的僧人呢。不要欺负我这支快要秃了的毛笔,它当年好几次在诏书的末尾签署过名字啊。
核心主旨与内容概括
这首诗描写了作者罢官前后的生活落差,早年在朝中为官,享受高官的待遇和尊荣,现在罢官回到家乡,和普通农夫一起劳作,喝粗劣的村酒。作者借孔子尊重盲人乐师的典故,感慨现在贤才得不到重用的现实,最后以毛笔自喻,表达自己虽然现在处境落魄,但是依然有辅政治国的能力和志向。
读写应用
诵读指导
诵读这首诗的时候,首联前半句要读出回忆里的昂扬感,后半句要放缓语气,读出现在的平淡。颔联要重读“今”和“昔”两个字,突出对比的落差感。颈联要读出感慨的语气,节奏稍慢。尾联要重读“莫欺”和“几度”,读出坚定自信的语气,整体节奏是先平缓,中间有起伏,最后上扬。
句式仿写指导
可以学习本诗颔联的今昔对比句式,用“今+日常事物+来源场景,昔+珍贵事物+来源场景”的结构来写对比类的句子,比如可以写“今粗茶淡饭出农家灶,昔玉液琼浆出宴客堂”,用来表现生活境遇的变化,突出对比的效果。
名句应用
“莫欺残秃毛锥子,几度曾将敕尾涂”这句诗适合用在表达自身抱负、不服老、不服输的场景里,比如写自己虽然暂时处境不好,但是依然有能力做好事情的时候,可以引用这句诗,增强表达的感染力。

名句 CLASSIC LINES

莫欺残秃毛锥子,几度曾将敕尾涂
这两句直白抒发了作者虽闲居乡野仍有辅政能力的自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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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POET

刘克庄 1187年-1269年
南宋中后期官员、文学家,江湖诗派代表人物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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