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子

子之于父母,毋以有其身。

老子玄虚祖,谆谆此语人。

基础信息 BASIC

体裁诗 · 五言律诗
情感孝亲
创作背景
创作背景
此诗为北宋政治家、文学家王安石所作,具体创作年代无确切记载。王安石一生致力于变法革新,其学术思想融合儒道。诗中引用《孝经》义理,借“老子”之名阐发伦理观点,体现了宋人喜以议论入诗的时代风气。
源流与释义
体裁 · 源流与定位
本诗体裁为五言律诗,全诗共八句,每句五字。五言律诗源于五言古诗,定型于初唐,讲究声律对仗。此诗体格律严谨,篇幅短小精炼,适合表达哲理思考与议论,是唐代以后文人抒发见解的重要载体。
情感 · 解读
诗歌核心情感聚焦于孝道伦理,强调子女对父母的绝对责任。诗人通过引经据典,表达了子女之身受之于父母、不可据为己有的伦理观念,情感基调庄重严肃,体现了儒家伦理思想中对孝道的极致推崇。

基础解读 READING

语文核心知识
重点字词
“子”指子女,“父母”即双亲。“毋”意为不要、不可以。“有”意为占有、拥有。“其身”指自己的身体。“老子”指道家学派创始人。“玄虚”指道家深奥虚无的学说。“祖”意为始祖。“谆谆”形容恳切教导。“语”作动词,意为告诉。
白话释义
子女对于父母来说,不能把身体仅仅当成自己的私有之物。老子这位道家深奥学说的始祖,曾经恳切地把这个道理告诉世人。诗人通过这两句诗,表达了子女身体发肤受之父母,应当尽孝道的朴素道理。
核心主旨
这首诗的核心主旨是阐述孝道。诗人引用经典,强调子女的生命是父母给予的,因此子女没有权利随意处置自己的身体,而应该珍爱它并用来孝敬父母。全诗语言质朴,道理深刻,教育人们要懂得感恩父母。
跨学科 · 是什么
哲学哲学
诗句体现了儒家关于“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的哲学思想。这是一种强调生命来源与归属的伦理观,认为个体的生命不仅仅是自己的,更是父母生命的延续,因此爱护自己就是孝敬父母的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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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写应用
诵读指导
诵读时语速宜平缓庄重。前两句“子之于父母,毋以有其身”应读出劝诫、教导的语气,“毋”字可重读以示强调。后两句“老子玄虚祖,谆谆此语人”应读出对先贤教诲的敬重,“谆谆”二字可适当拖长,体现语重心长之感。
写作应用
“子之于父母,毋以有其身”可用于关于“孝道”、“感恩”、“责任”等主题的作文中。例如在论述“为什么要孝敬父母”时,可以引用此句作为理论依据,说明爱护自己、成就自我也是对父母的一种回报,使文章更有说服力。
关联知识图谱
《孝经》同典故
诗句“子之于父母,毋以有其身”直接化用了《孝经》中“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的核心思想,两者在伦理主张上完全一致。

标签 TAGS

作者 POET

林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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