宫词 其六八

大晟重均律吕全,乐章谐协尽成编。

宫中嫔御皆能按,欲显仪刑内治先。

基础信息 BASIC

体裁诗 · 七言绝句
情感宫廷 · 赞美
创作背景
大晟府制乐完成
本诗作于北宋崇宁四年(1105年)大晟府设立、全本乐律修订及乐章编纂完成后,是宋徽宗专门记述此次宫廷礼乐建设成果的作品,创作动因是彰显统治时期的制度完备、内治有序。
源流与释义
体裁 · 源流与定位
本诗属于近体诗范畴的七言绝句,全诗四句,每句七字,格律规整,是唐宋时期宫廷题材诗歌常用体裁。这类体裁篇幅短小,便于叙事抒情,多用于记录宫廷日常、制度建设等内容。
情感 · 解读
本诗核心情感为对北宋大晟府修订乐律、完备礼乐制度成果的认可与自得,同时体现了统治者对宫廷内治、礼乐教化的重视,整体基调庄重平实,无明显悲喜情绪偏向。

基础解读 READING

语文核心知识
重点字词注释
大晟指北宋官方设立的大晟府,是专门掌管乐律的机构。律吕是中国古代对音律标准的统称,分为六律六吕共十二种标准音。谐协指和谐协调,符合音律要求。嫔御是对宫廷中妃嫔、女官的统称。仪刑指法度、典范,是可效法的规则标准。内治指宫廷内部的治理事务。这些字词都是了解本诗内容的基础词汇,没有生僻的通假字或古今异义情况。
逐句白话释义
第一句的意思是大晟府重新订正了音律标准,各类乐律规则都已经完备齐全。第二句的意思是配合音律的各类乐章都和谐协调,全部都已经编纂成册。第三句的意思是宫廷里的妃嫔和女官们都能够按照制定好的乐律来演奏乐曲。第四句的意思是推行这样的礼乐制度,是想要彰显宫廷的法度典范,把宫廷内部的治理放在优先的位置。整诗内容直白,没有隐晦的表意。
核心主旨与内容概括
本诗是北宋宫廷题材的诗作,围绕大晟府修订乐律这件核心事件展开。全诗依次介绍了乐律修订的成果、乐章编纂的情况、制度在宫廷内的推行效果,以及这件事背后的治理目的。整首诗记录了宋徽宗时期宫廷礼乐制度建设的具体成果,体现了当时统治者对礼乐教化和宫廷内治的重视,是了解北宋晚期宫廷制度的一手材料。
跨学科 · 是什么
大晟府的历史属性历史学
大晟府是真实存在的北宋官方机构,不是文学虚构的内容。它是在宋徽宗在位期间设立的,专门负责掌管全国的乐律制定、乐章编纂、礼乐活动安排等事务。它的设立是北宋晚期完善礼乐制度的核心举措,对当时的文化发展产生了不小的影响。本诗里提到的大晟府修订乐律的事件,也是真实发生的历史事件,有很多史料可以佐证这件事的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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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写应用
基础诵读指导
诵读这首诗的时候,要采用2-2-3的断句节奏,每句的断句位置分别是大晟/重均/律吕全,乐章/谐协/尽成编,宫中/嫔御/皆能按,欲显/仪刑/内治先。整体诵读语气要保持平实庄重,不需要过于激烈的情绪起伏。每句的最后一个字要适当拉长读音,体现七言绝句的韵律感。诵读的速度可以稍慢,每个字的发音要清晰准确,方便听众理解诗句的内容。
基础句式仿写指导
这首诗的前两句采用了“核心事件+成果展示”的并列句式,结构十分规整,适合仿写用来记录各类建设类的内容。仿写的时候可以先点明核心的工作内容,再说明这项工作取得的成果,比如可以仿写为“校园重订规章全,守则明晰尽成编”,用来形容学校整理完善规章制度的成果。仿写的时候要注意前后两句的对应关系,前半句说核心动作,后半句说最终成果,保持句式的协调性。
名句写作应用指导
核心名句“大晟重均律吕全,乐章谐协尽成编”适合用在描写文化制度建设、行业标准完善类的文章中。比如写当地整理非物质文化遗产、制定统一传承标准的文章时,可以引用这句诗来形容标准完善、成果丰厚的状态。也可以用在介绍传统文化传承工作成果的宣传类文稿里,提升文稿的文化底蕴。引用的时候要注意贴合语境,不要用在和文化建设、标准制定无关的内容中。
关联知识图谱
北宋大晟府历史关联
本诗提及的大晟府是北宋重要的礼乐机构,由宋徽宗主导设立,负责厘定乐律、编纂乐章,是北宋晚期礼乐文化的核心载体。它的设立是北宋政府完善礼乐制度的核心举措,相关成果对后世乐律发展产生了重要影响。本诗所记录的内容就是大晟府成立初期的核心工作成果,和大晟府的历史属性完全对应。

名句 CLASSIC LINES

大晟重均律吕全,乐章谐协尽成编
该句精准概括了北宋大晟府修订乐律、编纂乐章的核心成果。

标签 TAGS

作者 POET

宋徽宗 1082-1135
皇帝、书画家、文学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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