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偈 二十七

愚人打瓮破,求人望锢护。

恶法得钱财,布施拟补处。

物色不相当,此事无烦做。

纵然有少福,那得地狱去。

罪福当头行,何时相值遇。

自本犹折却,安得有利路。

基础信息 BASIC

体裁
情感劝诫 · 警示
创作背景
创作背景
此诗作者在《全唐诗》中列为王梵志,王梵志是唐初著名的白话诗僧,其诗多以此为题材。唐代佛教盛行,社会上出现部分人妄图通过布施财物来抵消恶业的现象,甚至有人为了积攒布施的资财而不择手段。本诗即针对当时社会这种“先造恶业、后求福报”的颠倒知见而作,旨在揭示因果律的不可逃避性,破除功利主义的信仰心态。
源流与释义
体裁 · 源流与定位
诗偈是一种融合了诗歌韵律美与佛教义理的文学体裁,兼具文学审美与宗教教化功能。它源于佛经翻译中的偈颂体例,后逐渐演变为僧人或文人用以阐述禅理、劝世警世的诗歌形式。本首作品属于典型的唐代禅宗诗偈,语言通俗质朴,不拘泥于格律严式,直指人心。在文学史上,诗偈是佛教中国化的重要载体,对后世禅门诗歌及理学家诗歌创作产生了深远影响。
情感 · 解读
本诗核心情感在于对愚痴行为的严厉批判与对因果律的深刻警示。作者通过鲜明的比喻,表达了对妄图以非法手段求财、再以布施赎罪这种投机心理的否定。情感基调严肃而痛切,既有对世人愚昧的悲悯,又有对因果不爽的坚定信念,旨在破除众生的侥幸心理,引导其走向正信正行。

基础解读 READING

语文核心知识
重点字词
“瓮”指陶制的盛器,易碎;“锢护”指用金属修补破损的器物。“恶法”指不正当、违背道德法律的方法。“布施”是佛教术语,指将财物分给别人。“拟”意为打算。“补处”指弥补过错的地方。“物色”指事物的性质或相状。“值遇”指相遇、抵消。“自本”指自己的本钱、根本。
逐句释义
愚笨的人打破了瓮,才去求人用金属修补。用恶法赚来的钱财,打算用来布施以弥补罪过。事物的性质和报应并不相当,这种事根本不用费心去做。纵然能得到一点小福报,又怎能抵消去地狱的恶报?罪业和福报各走各的路,什么时候才能相遇抵消?自己的本钱都已经折损了,哪里还有获利的路子?
核心主旨
这首诗通过愚人破瓮的比喻,生动地说明了因果报应的道理。它告诉我们,不能用做坏事赚来的钱去做好事以求赎罪。这种行为是自欺欺人,不仅得不到福报,反而会因为手段恶劣而遭受更严重的惩罚。诗歌劝诫人们要心存善念,不要抱有侥幸心理。
跨学科 · 是什么
唐代社会信仰历史学
唐代佛教兴盛,民间流行布施修福的风气。许多人认为只要出钱供养僧人或修庙,就能消灾免祸。这首诗反映了当时社会上存在的一种功利心态,即把宗教信仰当成交易,试图用钱财来买卖因果。作者对此进行了深刻的批判,指出这种风气违背了佛教的根本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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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写应用
诵读指导
诵读时语调应平稳、严肃,带有劝诫意味。前四句是比喻和陈述,语速适中;后六句是议论和反问,语势应逐渐加强,特别是“那得地狱去”和“安得有利路”两句,要读出反问的力度,强调因果的必然性。
句式仿写
可以模仿诗中“纵然……那得……”的句式进行造句练习。例如:“纵然平时不努力,那得好成绩来。”或者模仿“自本犹折却,安得有利路”的逻辑,写出“基础若不牢,安得高楼起”。这种句式能有力地表达因果关系和反驳语气。
写作应用
“恶法得钱财,布施拟补处”这两句诗可用于议论文写作中,论证“手段决定性质”或“诚信的重要性”等主题。例如在谈论商业道德时,可以引用此句说明:企业不能一边制造假冒伪劣产品,一边做慈善来洗白形象,这种行为是行不通的。
关联知识图谱
王梵志同作者
本诗作者,唐初白话诗僧,以通俗诗偈劝世闻名。
因果律同思想
全诗围绕因果不爽的佛理展开,批判侥幸心理。

名句 CLASSIC LINES

恶法得钱财,布施拟补处
这两句诗深刻揭露了世人“以恶求财、以财赎罪”的荒谬逻辑。它指出通过不正当手段获取财富,再试图用这些财富进行布施以弥补罪过,不仅无法得福,反而罪加一等。此句在佛教因果伦理层面具有极高的警世价值,常被引用来说明“心净则土净”的道理,强调发心纯正的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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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POET

庞蕴 生卒年不详
唐代禅门居士、白话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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