闲居杂咏三十二首 义维

义以维其心,在心常有制。

惟为理所宜,不徇情所利。

基础信息 BASIC

体裁诗 · 五言绝句
情感劝诫 · 坚守
创作背景
组诗修身教化创作背景
本诗属于《闲居杂咏三十二首》组诗中的一首,为陈淳晚年家居讲学期间创作。作品的创作动因是教化弟子与乡人恪守儒家伦理准则,从不同维度阐述修身的要点,本首专门针对"义"的修养要求展开论述。
源流与释义
体裁 · 源流与定位
本诗体裁为五言说理绝句,属于近体诗范畴,每句五字,全诗共四句。此类体裁篇幅短小精悍,适合抒发观点、阐释义理。宋代以后,理学家常常用此类体裁创作劝勉修身的作品,在宋代理学诗中较为常见。
情感 · 解读
本诗核心情感为儒家伦理层面的道德教化导向,传递出对义利观的正向引导。全诗无个人情绪的抒发,全部围绕儒家义理展开,倡导世人以义约束本心,做事遵循公理,不被个人私欲与利益驱使,体现了理学家对品德修养的严格要求。

基础解读 READING

语文核心知识
重点字词注释
义:指儒家伦理层面的公义、正道。维:约束、维系的意思。制:准则、规范、边界。宜:合适、符合准则的。徇:曲从、迁就的意思。情所利:指个人情感层面倾向的私利。这些字词都是古代说理文中的常用词汇,含义相对固定。
逐句白话释义
第一句的意思是要用公义来约束自己的本心。第二句的意思是内心当中要一直存有行事的准则和边界。第三句的意思是做事情只需要考虑是不是符合公理和正道。第四句的意思是绝对不能曲从自己的私心去追逐个人的利益。释义没有添加额外的文学修饰,完全贴合原文的表意。
核心主旨与内容概括
这首诗是专门阐述儒家义利观的说理作品。全诗围绕"义"对个人修养的作用展开,告诉读者做人要以公义约束自己的内心。做事的时候要以公理作为判断的标准,不能为了个人的私利违反原则。作品的核心目的是劝勉世人提升道德修养,树立正确的义利观念。
跨学科 · 是什么
儒家义利观哲学
义利观是儒家思想当中的核心伦理观点。简单来说就是人们在面对道义和利益的时候应该怎么选择。儒家一直认为道义的优先级要高于个人利益。不能为了追求个人的利益就违反道义和公理。这个观点影响了中国人数千年的行为准则。是中国传统道德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至今仍然对人们的价值判断有指导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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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写应用
诵读指导
诵读这首诗的时候整体语气要平稳庄重,不需要有太夸张的情绪起伏。断句可以按照每句两三分的节奏划分:义以/维其心,在心/常有制。惟为/理所宜,不徇/情所利。读的时候重音可以放在"维""制""宜""利"四个字上。每句读完之后可以做短暂的停顿。语速可以稍慢,体现出说理文的庄重感。诵读的时候要咬字清晰,把每个字的发音发到位。这样就能很好地传递出这首诗的内涵。
句式仿写指导
这首诗的前两句用了"X以维其X,在X常有X"的固定句式,非常适合用来写劝勉类的短句。仿写的时候可以替换对应的内容,比如写诚信主题可以写:信以维其行,在行常有守。写廉洁主题可以写:廉以维其政,在政常有戒。仿写的时候要注意前后内容的关联性。前面的核心词要和后面的内容对应。句式要保持一致,用词要简洁易懂。这样仿写出来的句子既贴合原句的结构,又有明确的表意。
名句写作应用
核心名句"惟为理所宜,不徇情所利"适合用在道德修养、廉洁自律、义利选择相关的写作内容里。比如写自己面对选择的经历时,可以引用这句话表达自己坚守原则的态度。写关于道德建设的议论文时,可以用这句话作为论据。写赞美廉洁奉公人物的文章时,也可以用这句话来评价人物的品格。应用的时候要结合具体的语境,不要生硬堆砌。这样就能让文章的表达更有文化底蕴。
关联知识图谱
儒家核心伦理命题同思想
义利之辨是儒家思想当中的核心伦理命题。孔子最早提出"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的观点。孟子进一步深化了这个观点,提出义先于利的价值导向。本诗的核心思想就是对儒家义利之辨的直接继承和通俗阐释。二者的核心内涵完全一致。都是引导人们树立正确的义利观念。

名句 CLASSIC LINES

惟为理所宜,不徇情所利
该句是本诗的核心名句,直白点明了儒家义利观的核心准则。历代以来被诸多修身典籍、廉政宣传内容引用,是中国传统义利思想的经典表达之一,至今仍有极强的现实指导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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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POET

陈淳
南宋乡贡进士、理学家、诗人,朱熹弟子,曾任代理长泰主簿,授安溪主簿未赴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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