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魏鹤山先生渠阳集五首 其四

投荒弥远凶徒炽,出督清之狡计行。

得柄欺君例如此,国亡徒剩正人名。

基础信息 BASIC

体裁诗 · 七言绝句
情感愤懑 · 批判
创作背景
南宋党争背景
此诗作于南宋晚期,正值权臣史弥远、史嵩之等专权时期。魏了翁(号鹤山)作为理学名臣,因主张抗金、反对权奸而屡遭贬谪。作者阅读魏了翁被贬至渠阳(今湖南靖州)时的文集,感怀其遭遇与当时朝政的黑暗而作此组诗。
源流与释义
体裁 · 源流与定位
此诗体裁为七言绝句,属近体诗范畴。全诗四句,每句七字,讲究平仄格律与押韵规范。作为宋代文人抒发政治感慨的重要载体,该体裁短小精悍,便于叙事议论,在南宋诗坛应用极为广泛。
情感 · 解读
核心情感为对权奸误国的极度愤慨与对忠良受屈的沉痛悲悯。诗人通过揭露奸臣弄权、欺君罔上的行径,表达了对国家命运深沉的忧虑,同时也流露出对正直士大夫无力回天的悲剧性叹息。

基础解读 READING

语文核心知识
重点字词注释
“投荒”指被流放到荒远之地。“弥远”意为更加遥远,此处双关权臣史弥远之名。“凶徒”指凶恶的奸党。“出督”指出朝督军。“得柄”指掌握权柄。“徒剩”意为白白剩下。
逐句白话释义
忠良被流放到荒远之地,凶恶的奸徒反而更加猖狂。奸臣出朝督军,实则是为了施展狡诈的计谋。他们一旦掌握了权柄,就会欺瞒君主,这种例子比比皆是。等到国家灭亡了,正直的人只剩下空空的名字。
核心主旨概括
这首诗通过阅读魏鹤山先生的文集,感叹他被贬谪的不幸遭遇。诗人愤怒地揭露了南宋朝廷中奸臣当道、欺君误国的黑暗现实,表达了对国家前途命运的深切担忧,以及对忠臣良将无力改变局面的痛惜。
跨学科 · 是什么
宋代官制历史学
宋代设有“督视”等职衔,常由重臣兼任以统领军事。但在南宋晚期,此类职位常被权臣利用作为排除异己或揽权的工具。诗中“出督”即指此类政治军事行为,反映了宋代官制在实际运行中的变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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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写应用
诵读节奏指导
全诗诵读基调应沉郁顿挫,充满愤慨之情。前两句叙事节奏稍快,体现奸佞得势的紧迫感;后两句议论节奏放缓,字字千钧,特别是“例如此”三字要读出痛心与无奈,“徒剩”二字要重读以强调悲剧色彩。
句式仿写指导
可仿照后两句“得柄欺君例如此,国亡徒剩正人名”的因果议论句式进行写作。结构为“行为/现象 + 结果/评价”,通过对比强烈的因果关系,表达对某种社会现象的深刻批判。例如:“贪赃枉法例如此,法崩徒留清官名。”
写作应用场景
核心名句“国亡徒剩正人名”适用于议论文写作中探讨“人才与国家兴衰”、“德行与地位”等话题。可作为论据,论证“有才无德者当权是国家之祸,有德无权者是时代之悲”的观点,增强文章的历史厚重感。
关联知识图谱
魏了翁人物关联
本诗为读魏了翁(号鹤山)文集所作,魏了翁是南宋著名理学家、大臣,诗中“投荒”即指其被贬渠阳之事。
史弥远酬唱赠答
诗中“弥远”一词双关,既指时间距离,更影射当时专权的权臣史弥远,讽刺其弄权误国。

名句 CLASSIC LINES

得柄欺君例如此,国亡徒剩正人名
此联为全诗核心议论,深刻揭露了南宋晚期权臣掌握权柄后欺君罔上的普遍规律。诗人指出,国家灭亡往往是因为正直之人被排挤,只剩下虚名,而奸佞之徒却肆意妄为,具有极强的历史批判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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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POET

方回 1227年-1307年
宋元官员、诗人、诗歌评论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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