寓言九首 其四

婚丧孰不供,贷钱免尔萦。

耕收孰不给,倾粟助之生。

物赢我收之,物窘出使营。

后世不务此,区区挫兼并。

基础信息 BASIC

体裁诗 · 五言古诗
情感壮志
创作背景
变法背景
此诗作于北宋中期,正值王安石推行变法前夕或初期。当时土地兼并严重,农民在婚丧嫁娶等大事上往往无力承担,被迫借高利贷,导致破产流亡。王安石主张设立常平仓、推行青苗法,意图通过国家借贷来抑制兼并,救济百姓,本诗即为此政治理念的艺术表达。
源流与释义
体裁 · 源流与定位
本诗属于五言古诗体裁,全诗共八句,每句五字,不讲究平仄对仗,形式质朴自然。五言古诗源于汉代,至唐代依然盛行,是诗人抒发政治抱负和社会批判的重要载体。王安石借此体裁古朴厚重的特点,直陈其政治主张,语言简练有力。
情感 · 解读
诗歌表达了诗人对民生疾苦的深切同情,以及对通过国家干预经济、抑制兼并、济困助贫的政治理想的坚定推行。情感基调严肃而深沉,既有对古代良政的向往,也有对后世政策偏离正轨的批判,体现了王安石作为改革家的担当与忧虑。

基础解读 READING

语文核心知识
疑问代词,意思是“谁”或“哪个”。在本诗中用来反问,强调“没有人不……”的意思,加强语气,表达婚丧嫁娶是每家每户都会遇到的普遍难题。
意思是“缠绕”、“牵挂”。诗中指百姓因为没钱办婚丧大事而陷入烦恼和债务纠缠中,国家通过借贷帮助他们解除这种困扰。
意思是“多余”、“丰足”。诗中指当物资丰富、价格低廉时,国家就把粮食收购储存起来,防止价格过低伤害农民利益。
兼并
指土地兼并,即豪强地主用各种手段吞并农民的土地。这是北宋时期严重的社会问题,王安石变法的重要目的就是抑制这种现象。
诗句直译
婚丧嫁娶的事谁家能不办理?借钱给他们免除他们的烦恼牵挂。耕种收获谁家会有不够用的?拿出粮食帮助他们维持生活。物资丰足时我收购储存起来,物资紧缺时发放出去经营流通。后世的执政者不致力于这样做,只是在细枝末节上挫败兼并。
核心主旨
这首诗通过描述一种理想的国家经济干预政策,表达了王安石关心百姓疾苦、主张国家主动调节市场、抑制豪强兼并的政治思想。他认为政府应该在百姓困难时提供借贷,在丰年收购粮食,在荒年平价出售,以此来稳定社会。
跨学科 · 是什么
北宋土地兼并历史学
北宋时期,官僚地主大量兼并土地,导致农民失去生计,国家税收减少。这是王安石变法的主要历史背景,诗中提到的“挫兼并”正是针对这一严重的社会问题。
更多跨学科解读(历史 · 地理 · 天文 · 音乐…)见 深度版
读写应用
诵读指导
朗读时语速宜平缓有力,体现议论的庄重感。前六句描述理想措施,语气要肯定、自信;后两句转入批评,语气转为感慨和惋惜,“区区”二字要重读,突出讽刺意味。
句式仿写
模仿“物赢我收之,物窘出使营”的句式,练习对偶句写作。该句式结构为“条件+行动”,前后两句形成对比互补关系。例如:“学优我用之,学困师使导”。通过仿写,体会古诗文语言的整齐美和逻辑性。
写作应用
在议论文写作中,可引用“后世不务此,区区挫兼并”来论证“解决问题要抓住根本,不能只做表面文章”的观点。也可以用来讨论国家宏观调控的重要性,说明政府在经济生活中的责任。
关联知识图谱
青苗法政策对应
诗中“贷钱免尔萦”描述的借贷功能,与王安石推行的青苗法核心内容高度一致,均是官府在青黄不接时贷钱粮给农民。

名句 CLASSIC LINES

后世不务此,区区挫兼并
此二句为全诗核心,直指时弊,批评后世执政者不致力于从根本上救济百姓,反而只在细枝末节上做文章,或者仅仅以挫败兼并者为能事,未能建立长效机制。这是王安石对当时社会经济政策的深刻反思,也是其推行新法的理论依据之一。

标签 TAGS

作者 POET

王安石 1021年12月18日-1086年5月21日
北宋中期核心官僚、文坛领袖、变法主导者

相关诗词 RELATED

深度解读 · 专业鉴赏 · 中英双语
更深一层的逐句精讲、艺术手法、历代评注、典故溯源与中英双语对照正在路上。
深度解读专业鉴赏中英双语60 知识点
二期上线 · 敬请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