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臂行

吾闻两臂重于天下不可废,知之不必子华子。

愚民气焚胸,一忿敢趋死。

以死视四肢,截臂如去指。

呜呼巴陵之民何以有此风,疾痛利害人所同。

甘心一臂捐粪壤,终身废卧闾阎中。

前年截臂渠得理,今年截臂吾亦尔。

村南截臂杀平人,村北炰咻还比拟。

虺虺民,虺虺民,用心若此非吾人。

有冤自可次第诉,毒人何必残其身。

闻者莫惊喧,此弊吾能言。

其初姑息吏,不与杜其源。

嗟哉恶俗伤仁厚,明明有冤宜勿受。

一奸不济百奸消,共致和平俾在宥。

基础信息 BASIC

体裁
情感批判
创作背景
北宋巴陵恶俗背景
本诗创作于北宋元祐年间,作者时任湖南地方官,亲眼见巴陵地区盛行截臂诬告的恶俗:百姓为泄愤或构陷他人,不惜自残手臂诬告对方杀人,此前效仿者曾胜诉获利,导致该风气愈演愈烈,地方官吏为减少政绩麻烦长期姑息未加遏制,作者有感于此创作本诗。
源流与释义
体裁 · 源流与定位
本诗属于古体诗范畴下的歌行体,句式长短错落,不受近体格律束缚,便于铺陈叙事、直抒胸臆,是宋代继承新乐府现实主义传统的典型作品。歌行体起源于汉魏乐府,唐代达到创作高峰,宋代多用来反映社会现实问题,历代均被视为极具批判力的文体类型。
情感 · 解读
本诗核心情感包含三层层次:第一层是对巴陵地区百姓自残诬告恶俗的批判与痛惜,第二层是对地方官吏姑息纵容、不作为的斥责,第三层是呼吁整肃吏治、引导百姓理性维权、共建和平良善社会的济世情怀,历代主流解读均认可其儒家仁政思想内核。

基础解读 READING

语文核心知识
重点字词注释
子华子:春秋战国时期道家人物,曾提出“两臂重于天下”的生命价值观点。趋死:不顾生命危险。巴陵:古地名,今湖南岳阳。闾阎:指代民间、普通百姓。炰咻:指喧嚣吵闹的样子。姑息吏:处事纵容、不作为的官吏。在宥:指天下太平、百姓安居的状态。这些字词都是理解本诗的基础,没有生僻的通假字或古今异义字。
逐句白话释义
我听说两只胳膊比天下还要珍贵,绝对不能轻易损伤,明白这个道理的不一定非要都是子华子那样的贤人。愚昧的百姓怒气填满胸膛,一时气愤就敢不顾性命。他们把死亡看得比四肢还轻,砍断胳膊就像砍掉一根手指一样。唉,巴陵的百姓怎么会有这样的风气呢?疼痛和利益的感知本是所有人都一样的。他们心甘情愿把一条胳膊扔在粪土里,后半辈子只能残废着躺在家里。前年有人砍断胳膊打赢了官司,今年我也照着做。村南边有人砍断胳膊诬告杀害平民,村北边的人就吵吵嚷嚷地跟着学。糊涂的百姓啊,糊涂的百姓,心思坏成这样就不是我的同胞了。有冤情自然可以按顺序上诉,想要害别人又何必残害自己的身体呢。听到这事的人不要惊讶,这个弊端的由来我能说清楚。最开始就是那些纵容恶俗的官吏,没有从源头堵住这种风气。唉,这种恶俗伤害了仁厚的社会风气,明明是虚假的冤情就不该受理。只要一个作恶的人不能得逞,上百个作恶的人就会打消念头,大家一起努力实现和平,让百姓都能安居乐业。
核心主旨与内容概括
这首诗描写了北宋巴陵地区百姓为了诬告他人不惜砍断自己胳膊的恶俗,分析了这种恶俗的源头是地方官吏的不作为,既批判了百姓的愚昧和官吏的失职,也提出了整肃吏治、遏制恶俗、共建和平社会的治理主张,体现了作者关心民间疾苦的济世情怀。
跨学科 · 是什么
宋代民间诉讼恶俗社会学
本诗提到的截臂诬告是宋代民间存在的真实恶俗。古代普通百姓文化水平低,缺乏合法维权的知识和渠道,部分人发现通过自残诬告的方式容易获得官员的同情,进而赢得诉讼,就会纷纷效仿。这种风气不仅伤害百姓自身,也严重破坏了地方的法治秩序和良善风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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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写应用
基础诵读指导
诵读本诗时整体节奏要明快,情感要饱满有层次。开头两句语速平缓,语气郑重,突出生命宝贵的常理。中间描写恶俗的部分语速加快,语气加重,体现出作者的愤怒和痛惜。结尾呼吁治理的部分语气恳切,语速放缓,体现出作者的济世情怀。断句要符合句式停顿,比如“吾闻/两臂/重于天下/不可废,知之/不必/子华子”。
基础句式仿写指导
可以学习本诗“以小见大”的写作方法,从身边的具体小事切入,引出对普遍社会问题的思考。比如可以从小区里乱扔垃圾、高空抛物的小现象,引出对公共文明建设、基层治理的大思考。也可以学习本诗直白有力的语言风格,写议论文时用简洁的语言表达核心观点,避免过于晦涩的表达。
名句写作应用指导
核心名句“有冤自可次第诉,毒人何必残其身”可以用在关于法治建设、理性维权、社会治理的日常写作中。比如写反对暴力维权的文章时,可以引用该句说明理性表达诉求、通过合法渠道解决问题的重要性。也可以用在批判极端行为的文章中,劝诫人们不要为了一时之气伤害自身或他人。
关联知识图谱
子华子贵生思想同典故
本诗开头直接引用了子华子“两臂重于天下”的贵生思想典故,作为批判自残行为的理论依据,是理解本诗价值内核的核心关联知识点。
新乐府运动同流派
本诗继承了唐代新乐府运动“文章合为时而著,歌诗合为事而作”的现实主义创作传统,直面社会问题,具有强烈的批判精神,属于新乐府流派的后续创作。

名句 CLASSIC LINES

有冤自可次第诉,毒人何必残其身
该句语言直白有力,直指恶俗核心,既体现了对百姓的劝诫,也暗含了对法治秩序的呼吁,为宋代法治观念的研究素材。

标签 TAGS

作者 POET

孙发
北宋官员、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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