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番禺侯以赃罪致不辜,事觉,母者他日过其门

饮鸩非君命,兹身亦厚亡。

江陵从种橘,交广合投香。

不见千金子,空馀数仞墙。

杀人须显戮,谁举汉三章。

基础信息 BASIC

基础解读 READING

语文核心知识
重点字词注释
饮鸩指喝用鸩鸟羽毛泡制的毒酒自尽。厚亡指付出身死的惨重代价。江陵种橘引用三国时期李衡在江陵种橘养家的典故,指代正当置办家产的行为。交广投香引用晋代清官吴隐之卸任广州刺史时把收受的沉香投入江中以示清廉的典故,指代官员清廉不贪的品行。千金子指身份尊贵的富家子弟,这里指代蒙冤而死的番禺侯。汉三章指汉高祖刘邦入咸阳时定下的“杀人者死,伤人及盗抵罪”三条律法,这里指代公正的法律。
逐句白话释义
第一二句写番禺侯不是奉皇帝的命令喝毒酒,他自身也落得个身死的惨重下场。第三四句写如果是置办家产可以像李衡那样在江陵种橘,要是做官清廉就应该像吴隐之那样在交广投香,说明番禺侯既没有不义之财,也没有贪赃的行为。第五六句写如今再也看不到那个尊贵的番禺侯了,只剩下他故居的几丈高墙空荡荡立在那里。第七八句写杀人的人应该公开处决,现在还有谁能像当年的刘邦那样推行公正的律法呢?
核心主旨概括
本诗围绕番禺侯蒙冤致死的事件展开创作。诗人先点明番禺侯的冤情,再用两个典故证明他的清廉,没有贪赃的可能。接着写番禺侯死后故居荒凉的场景,烘托出悲剧氛围。最后直接发出质问,批判当时的司法不公,呼吁执政者重视律法公正,避免再出现类似的冤假错案。全诗是一首针对性极强的讽喻现实的作品。
跨学科 · 是什么
约法三章历史事件历史学
对应的诗句是“谁举汉三章”。文学表达是用“汉三章”指代公正的律法。科学事实是公元前206年刘邦率军攻入咸阳后,为了争取民心,废除秦朝的严苛律法,与关中百姓约定三条基本律法:杀人者要被处死,伤人的人要抵罪,盗窃的人也要抵罪,这就是历史上著名的“约法三章”事件,奠定了汉代律法的基础。所属学科是历史学。
更多跨学科解读(历史 · 地理 · 天文 · 音乐…)见 深度版
读写应用
基础诵读指导
本诗是五言律诗,诵读时按照2-3的节奏断句,每句前两个字稍作停顿,后三个字完整读出。整首诗的语气要沉郁顿挫,前六句语速稍慢,读出悲凉同情的感觉,最后两句语速稍快,加重语气,读出愤懑质问的情绪。每联之间停顿1秒,全篇诵读时长控制在1分钟左右比较合适。
基础句式仿写
可以仿写本诗首句“XX非XX,XX亦XX”的转折句式,用来表达对既成事实的否定和惋惜情绪。比如可以仿写为“获奖非君愿,声名亦已扬”,用来形容某人无心获奖却凭借实力得到认可的情况。仿写时要注意前后两句的逻辑关系,前一句否定一种可能性,后一句点明已经发生的结果。
名句写作应用
核心名句“杀人须显戮,谁举汉三章”适合用在批判违法不公现象、呼吁法治建设的主题文章里。比如写扫黑除恶主题的作文时,可以引用该句表达对打击黑恶势力及其保护伞、维护司法公正的诉求。也可以用在评论社会热点中冤假错案相关的文章里,增强文章的批判力度。
关联知识图谱
约法三章历史典故同典故
本诗尾联直接引用刘邦约法三章的历史典故,代指公正的律法制度,是全诗核心主旨的载体。该典故是中国古代法制史上的经典事件,历代文学作品多有引用。

标签 TAGS

作者 POET

李商隐 约813年-858年
晚唐代表诗人,骈文家,存世诗歌约225首

相关诗词 RELATED

深度解读 · 专业鉴赏 · 中英双语
更深一层的逐句精讲、艺术手法、历代评注、典故溯源与中英双语对照正在路上。
深度解读专业鉴赏中英双语51 知识点
二期上线 · 敬请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