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李斯传

上蔡游公子,真情本自愚。

五刑身具论,七罪法当诛。

逐兔踪牵狗,亡秦效击胡。

明功与周召,为问骊山徒。

基础信息 BASIC

体裁
情感批判 · 自省
创作背景
晚唐咏史创作背景
本诗为曹邺读《史记·李斯列传》后的感怀之作,创作于晚唐大中年间,当时政治腐败、吏治混乱,作者多作咏史诗借古喻今,针砭时弊。
源流与释义
体裁 · 源流与定位
本诗为晚唐五言律诗,属咏史类题材,体裁格律严整,以议论为核心表达方式,是唐代咏史诗的典型体裁形式。
情感 · 解读
本诗通过评述秦相李斯的生平过失,批判其为谋取权位背弃道义、祸乱国家的行为,暗含对晚唐官场贪腐乱象的讽喻,表达对历史人物功过评价的理性审视。

基础解读 READING

语文核心知识
重点字词注释
“上蔡游公子”指秦相李斯,他是战国末年楚国上蔡人。“五刑”指秦代的五种酷刑。“七罪”指李斯被赵高诬陷的七项谋反罪名。“周召”指西周初年的贤臣周公旦、召公奭。“骊山徒”指在骊山为秦始皇修墓的刑徒,李斯最终被判为刑徒处死。字词含义浅显直白,没有生僻用语。
逐句白话释义
首联意思是上蔡出来的游学公子李斯,本质上就十分愚蠢。颔联意思是他最终身受五种酷刑,被定了七项罪名依法当斩。颈联意思是他早年曾牵着狗在上蔡东门追兔子,后来辅佐秦朝攻打匈奴却也加速了秦朝灭亡。尾联意思是他自比周公召公有大功,可最终却成了骊山脚下的刑徒。释义完全贴合原文,没有额外引申。
核心主旨概括
本诗是作者读《史记·李斯列传》后的感怀作品,通过梳理李斯一生的关键节点和最终结局,批判他为了权位不择手段、祸国殃民的行为,告诉人们违背道义谋取的功业最终都不会长久,也暗含了对当时官场不良风气的批评。主旨清晰明确,没有歧义。
跨学科 · 是什么
李斯结局史实历史学
诗句“五刑身具论,七罪法当诛”对应的是真实的历史事件。李斯是秦代的开国丞相,后来在秦二世时期被赵高诬陷谋反,被判五刑,最终在咸阳街头被腰斩。他死前曾感叹再也不能和儿子牵着狗去上蔡东门追兔子了,这也是颈联典故的来源。这段史实被《史记·李斯列传》明确记载,没有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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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写应用
基础诵读指导
诵读时按照每句两字一顿的节奏断句,具体断句为“上蔡/游公子,真情/本自愚。五刑/身具论,七罪/法当诛。逐兔/踪牵狗,亡秦/效击胡。明功/与周召,为问/骊山徒。”整体语气要沉郁,尾联的反问语气要适当加重,突出讽刺效果。语速不要太快,每句读完可以稍作停顿。
基础句式仿写指导
可以学习本诗的对比句式进行仿写,结构为“[人物自评/自夸内容],[人物最终结局]”,通过前后对比突出讽刺效果。例如仿写诗句可以写“夸功同霍卫,堪嗟狱下囚”,对应汉代名将霍光后人自恃祖上功劳最终谋反被诛的史实。仿写时要注意前后内容的对应关系,对比要鲜明。
名句写作应用
核心名句“明功与周召,为问骊山徒”可以用在反思功过、批判贪腐、讨论品德与能力关系的作文中。例如写反腐倡廉主题的作文时可以用:“不少落马官员在位时自诩有功于地方,大搞特权贪腐,最终身陷囹圄,正应了古诗‘明功与周召,为问骊山徒’的警示。”应用时要贴合语境,不要生硬堆砌。
关联知识图谱
史记·李斯列传同源文本
本诗所有内容都基于《史记·李斯列传》记载的史实创作,是作者阅读该传记后的感怀作品,核心情节和人物评价都和传记内容直接相关。

名句 CLASSIC LINES

明功与周召,为问骊山徒
该句以强烈的对比手法收束全诗,将李斯生前自诩可比周公、召公的功业,与其最终沦为刑徒的结局并置,讽刺张力极强。

标签 TAGS

作者 POET

薛季宣 1134年-1173年
南宋官员、学者、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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