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赵纠之潮州任

昔佐仙游县,声称已胜喧。

几年加问学,名郡事平反。

犴狱情难察,鳏嫠志勇冤。

惟将明与谨,用表赠行言。

基础信息 BASIC

体裁诗 · 五言律诗
情感期许 · 送别
创作背景
赠别赴任
本诗为南宋官员陈宓所作,创作于南宋嘉定年间。创作背景为诗人的赵姓友人即将赴潮州担任纠曹一职,专门创作此诗作为赠别寄语。纠曹是宋代州级行政单位中掌管刑狱诉讼的专属官职,权责涉及基层司法公正与百姓权益保障。学界目前对诗中“赵纠”的具体身份尚无明确考证结论,仅可确认其曾任职福建仙游县县佐,政绩突出。本诗创作动因纯粹为友人赴任赠言,无其他政治隐喻或背景关联。全诗内容完全围绕司法履职的劝诫展开,未涉及其他私人交往相关内容。是研究宋代基层司法官员选拔、履职要求的重要原始文献材料。创作背景考证仅基于《全宋诗》的收录标注,暂无其他一手文献佐证。
源流与释义
体裁 · 源流与定位
本诗体裁为五言律诗,属于近体诗范畴。全诗共八句,每句五字,符合近体诗格律规范。体裁发源于南朝齐永明时期,初唐后逐渐定型成熟。是唐代以来古典诗歌的主流体裁之一,注重格律、对仗与押韵的规整性。宋代五言律诗在继承唐代传统的基础上,更偏向务实言志的表达风格。本诗严格遵循五言律诗的起承转合结构,对仗工整,风格质朴。是宋代赠别类五言律诗的典型作品,体现了宋代士大夫的文学审美倾向。体裁定位清晰,无版本争议,属于古典近体诗的标准形态。
情感 · 解读
本诗核心情感为对赴任友人的真挚惜别与履职期许。诗人首先肯定了友人过往的政绩与声望,认可其多年积累的学问素养。随后点明友人新任职务的核心难点,表达了对基层百姓权益的关切。最终提出为官断狱要秉持明察、谨慎的核心准则,作为赠别的核心寄语。全诗无离愁别绪的感伤表达,完全以务实的为官劝诫为核心情感导向。体现了宋代士大夫群体“以道相交”的赠别传统,以及重视民生、关注司法公正的价值取向。情感真挚恳切,无虚浮修饰,完全贴合赠别官员的特定场景。是宋代士大夫交游赠别类作品中极具代表性的情感表达范式。

基础解读 READING

语文核心知识
重点字词注释
“赵纠”指赵姓纠曹官,纠曹是宋代掌管刑狱诉讼的官职。“之潮州任”意思是到潮州赴任,“之”是“到、往”的意思。“昔佐仙游县”里的“佐”是担任副职辅助官员的意思,仙游县是现在福建莆田市下辖的仙游县。“声称已胜喧”里的“声称”指名声、声望,“胜喧”意思是超过众人的议论,形容名声很大。“事平反”指负责纠正冤假错案的工作。“犴狱”是古代对监狱的称呼,这里代指刑狱案件。“鳏嫠”指老而无妻的鳏夫和老而无夫的寡妇,代指底层弱势百姓。“勇冤”意思是有勇气申诉自己的冤情。“明与谨”指明察案情和谨慎断案两个要求。“赠行言”就是送给出行赴任的人的寄语。
逐句白话释义
第一句“昔佐仙游县”的意思是过去你在仙游县担任县佐官职。第二句“声称已胜喧”的意思是你的声望已经很大,远远超过了普通的议论评价。第三句“几年加问学”的意思是经过这几年的积累,你的学问又有了很大的进步。第四句“名郡事平反”的意思是现在你要到潮州这个有名的州郡去负责平反冤假错案的工作。第五句“犴狱情难察”的意思是刑狱案件里面的真实情况很难被查明,需要格外用心。第六句“鳏嫠志勇冤”的意思是底层的弱势百姓有勇气来申诉自己的冤情,要重视他们的诉求。第七句“惟将明与谨”的意思是我只希望你能秉持明察案情和谨慎断案的原则。第八句“用表赠行言”的意思是这就是我送给你赴任的临别寄语。
核心主旨概括
本诗是诗人写给即将赴潮州担任刑狱官的友人的赠别诗。全诗首先肯定了友人过去的政绩和声望,认可其学问积累。随后点明了刑狱工作的难点,提醒友人要重视底层百姓的诉求。最后以明察、谨慎作为履职的核心要求,作为赠别的核心寄语。全诗没有普通赠别诗的离愁别绪,完全围绕对友人履职的劝诫展开。体现了宋代士大夫重视司法公正、关心民生疾苦的价值取向。也展现了当时士大夫之间以道义相勉的交游传统。整体风格质朴务实,没有任何虚浮的修饰,情感真挚恳切。
跨学科 · 是什么
宋代刑狱官职责历史学
宋代的纠曹官是州级政府的属官,专门负责刑狱诉讼相关的工作。他们的主要职责包括审理案件、复核判决、平反已经判定的冤假错案。这个官职直接关系到地方的司法公正和百姓的切身利益,是非常重要的基层官职。担任这个官职的人需要有很高的道德素养和专业能力,才能胜任工作。宋代对刑狱官员的考核非常严格,会根据断案的准确率和百姓的评价来决定升降。诗中提到的“事平反”就是纠曹官最核心的工作内容之一。这一官职设置体现了宋代对地方司法公正的重视。相关制度记载在《宋史·职官志》中,是明确的历史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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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写应用
诵读指导
诵读本诗时整体语气要沉稳恳切,符合赠别劝诫的语境。首联两句语速稍缓,重音放在“胜喧”上,突出对友人过往政绩的肯定。颔联两句节奏平稳,重音放在“问学”“平反”上,点明友人的能力和新任职责。颈联两句语气要稍显凝重,重音放在“难察”“勇冤”上,凸显刑狱工作的难度和百姓的诉求。尾联两句语速放慢,语气加重,重音放在“明与谨”“赠行言”上,突出核心寄语的分量。每句的断句为“昔佐/仙游县,声称/已胜喧。几年/加问学,名郡/事平反。犴狱/情难察,鳏嫠/志勇冤。惟将/明与谨,用表/赠行言”。诵读时不需要刻意抒情,保持平实真挚的语气即可。可以适当降低声调,凸显恳切的劝诫意味。
句式仿写指导
本诗的尾联“惟将明与谨,用表赠行言”是典型的赠言句式,结构清晰直白,适合仿写。仿写的结构为“惟将+两个并列的核心要求,用表+适用场景的寄语”。首先要确定赠送的场景,比如送同学升学、送同事入职、送朋友参加比赛等。然后提炼出两个对应的核心期许,比如送同学升学可以用“勤与恒”,送同事入职可以用“诚与专”,送朋友参赛可以用“稳与勇”。后半句对应场景调整,比如送升学可以写“用表劝学言”,送入职可以写“用表赠勉言”,送参赛可以写“用表助威言”。仿写的时候要注意两个核心字要对仗,整体风格要平实真挚,不要过度修饰。比如写给即将参加高考的朋友就可以仿写为“惟将勤与稳,用表助威言”。写给新入职的同事可以仿写为“惟将诚与敬,用表赠勉言”。仿写的适用场景非常广泛,只要符合赠别、勉励的语境都可以使用。
名句应用场景
核心名句“惟将明与谨,用表赠行言”适合用在公职人员履职相关的写作场景中。比如在写给新入职的司法工作者的寄语中,可以引用这句话,表达对其明察谨慎、公正司法的期许。也可以用在党风廉政建设相关的宣传文稿中,作为公职人员职业操守的训诫。在描写古代司法官员的文学作品中,可以引用这句话来体现人物的为官准则。在工作总结或者职业规划的文稿中,也可以引用这句话作为自己的履职承诺。比如在司法机关的新员工入职仪式发言中就可以说:“古人有言‘惟将明与谨,用表赠行言’,我们要始终把明察和谨慎作为司法工作的基本准则。”引用的时候不需要额外解释,读者很容易理解其含义。这句话自带庄重恳切的语气,非常适合正式场合的使用。
关联知识图谱
宋代赠别诗同体裁
本诗属于宋代赠别诗的范畴,是宋代士大夫交游赠别类作品的典型代表。宋代赠别诗相较于唐代,更偏向务实的内容表达,较少有感伤的离愁别绪,多以道义相勉为核心内容。这类作品是研究宋代社会交游文化、士大夫价值取向的重要材料。本诗完全符合宋代赠别诗的典型特征,属于这类作品的典型样本。关联依据来自《宋代赠别诗研究》的分类标准,属于学界公认的分类方式。
宋代司法制度历史关联
本诗内容涉及宋代基层司法官员的职责与履职要求,是研究宋代司法制度的一手文献材料。诗中提到的纠曹官设置、平反冤狱的职责、明谨的断案要求,都可以和《宋史》中的职官记载相互印证。关联依据来自《宋史·职官志》的相关记载,是明确的历史对应关系。这类诗歌材料可以补充正史记载的不足,展现宋代司法制度在基层的实际运行情况。

名句 CLASSIC LINES

惟将明与谨,用表赠行言
本诗核心名句为尾联“惟将明与谨,用表赠行言”,是全诗主旨的集中体现。该句直接点明了诗人对友人履职的核心要求,将古代司法官员“明察、审慎”的基本准则作为赠别寄语。后世常引用该句作为公职人员尤其是司法领域从业者的职业操守训诫。该句风格质朴直白,无任何修辞修饰,完全以务实的价值传递为核心。历代宋诗选本多将该句作为本诗唯一入选内容,凸显其文化价值。该句也是研究宋代士大夫司法理念的重要文本材料,体现了宋代基层司法的核心价值导向。至今仍被司法领域作为职业伦理宣传的经典表述,具有极强的当代借鉴价值。名句无版本异文,传播范围广泛,文化影响力持续至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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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POET

陈宓 1171年-1230年
南宋官员、理学家、诗人,朱子学派重要传人,闽中理学代表人物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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