咏史 李斯 其三

李斯何敢妄坑儒,但作逢君固位图。

造物欲为儒报德,故教草草杀扶苏。

基础信息 BASIC

体裁诗 · 七言绝句
情感讽刺
创作背景
咏史怀古
本诗为宋代咏史组诗《咏史》中的第三首,具体创作年代无确切记载。宋代文人好作翻案文章,陈普作为宋末元初理学家,借评价李斯与秦朝历史,抒发对政治忠奸、因果报应的见解,体现了宋人以议论为诗的时代风气。
源流与释义
体裁 · 源流与定位
本诗体裁为七言绝句,属近体诗范畴,全诗共四句二十八字。该体裁讲究格律严谨,押韵平仄有定规,起承转合结构分明。七言绝句在唐代发展成熟,至宋代亦为诗人常用体裁,短小精悍,便于议论抒怀。
情感 · 解读
核心情感为翻案讽刺,诗人一反传统“焚书坑儒”的定论,提出李斯坑儒实为逢君固位的政治投机。诗中蕴含对政治投机者的深刻批判,同时表达了对历史悲剧因果报应的感叹,情感基调冷峻犀利。

基础解读 READING

语文核心知识
重点字词
“妄”意为胡乱、随便。“逢君”指迎合君主心意。“固位”指巩固自己的权位。“造物”指造物主、上天。“草草”指匆忙、草率。这些词语点明了李斯坑儒的动机和上天报应的方式。
逐句释义
李斯哪里敢胡乱坑杀儒生呢?他只是为了迎合君主的心意来巩固自己的权位罢了。造物主想要报答儒生的恩德,所以特意让李斯草率地杀掉了扶苏,导致秦朝灭亡。
主旨概括
这首诗是一首咏史佳作。诗人通过为李斯“坑儒”翻案,指出其真实动机是政治投机。同时,诗人用因果报应的观点解释历史,认为扶苏之死是上天对李斯坑儒行为的惩罚,见解独到。
跨学科 · 是什么
历史学历史学
“焚书坑儒”是秦朝重大历史事件。公元前213年,丞相李斯建议除秦记外列国史书及私藏诗书皆烧毁。次年,方士诽谤秦始皇,秦始皇下令坑杀相关方士与儒生。此事件严重破坏了先秦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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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写应用
诵读指导
诵读时前两句语调应带有反问与讽刺意味,“何敢”二字重读。后两句转入议论,语调需沉稳,“报德”与“杀扶苏”处应停顿强调,读出历史的宿命感。
句式仿写
可仿写“……何敢……,但作……图”的句式,用于描写某人为了私利而采取某种行动的动机。例如:“贪官何敢妄为奸,但作敛财固位图。”
写作应用
核心名句“造物欲为儒报德,故教草草杀扶苏”可用于写作中探讨“因果报应”、“历史巧合”或“善恶终有报”等主题。在议论文中,可作为例证说明坏事做尽终将自食恶果的道理。
关联知识图谱
秦朝丞相人物关联
本诗评议的核心历史人物,坑儒事件的主要建议者。
秦始皇长子人物关联
因劝谏坑儒而被贬,最终被害,诗中视为因果报应的环节。

名句 CLASSIC LINES

造物欲为儒报德,故教草草杀扶苏
此二句为全诗核心名句,构思新颖奇特。诗人提出“天理报应”的独特观点,认为上天为了报答儒生之德,特意安排李斯因误杀扶苏而导致秦朝速亡。该句将历史悲剧归结为冥冥天意,极具戏剧张力与讽刺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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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POET

陈普 1244-1315
元代遗民学者、诗人、教育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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