赠王典史五首 其四

每爱湖学规,明经必治事。

待宾与吏师,伊川有成议。

皇极欠统一,体用非有二。

早学无专科,已仕竟何试。

基础信息 BASIC

体裁诗 · 五言古诗
情感崇敬
创作背景
赠答理学同道
本诗为宋末元初理学家熊禾所作《赠王典史五首》组诗的第四首,创作目的为勉励时任地方典史的王某践行理学体用不二的治学理政准则,无明确纪年的学界公认创作时间。
源流与释义
体裁 · 源流与定位
本诗属于中国古典诗歌体裁中的五言古诗,全篇每句五字,格律较为自由,不要求严格的平仄对仗与粘对规则,是宋元时期理学诗人常用的载道类诗歌体裁。
情感 · 解读
本诗核心情感为推崇理论与实践结合的治学理政理念,批评当时学界专科割裂、体用分离的弊端,勉励受赠人践行明经治事统一的儒家实学主张。

基础解读 READING

语文核心知识
重点字词注释
典史是元代县级负责缉捕、监狱事务的低级官吏。湖学指北宋教育家胡瑗在湖州创办的官学。明经指钻研儒家经典著作。治事指处理实际政务事务。伊川指北宋理学家程颐,世称伊川先生。皇极指儒家倡导的王道治理准则。体用是中国传统哲学范畴,指本体与外在作用。专科指专门学习某一类单一知识。大家可以结合语境理解这些字词的含义,没有生僻的通假字与古今异义内容。
逐句白话释义
我一直很推崇湖学的办学规制,要求学者钻研儒家经典的同时必须学习处理实际事务。关于对待宾客、训导官吏与学子的标准,程颐先生早就有成熟的论断。治理国家的准则之所以缺乏统一的规范,本质上是因为人们错误地把本体和作用割裂成两件事。如果早年求学时没有接受全面的通识教育,等到进入仕途之后又要怎么检验他的能力呢。大家可以对照原文逐句理解,没有晦涩的引申义内容。
核心主旨与内容概括
本诗是作者写给地方官吏王典史的赠诗,核心推崇湖学明经与治事并重的办学理念,引用理学家程颐的观点佐证体用不可割裂的主张,批评当时求学只重单一专科、脱离实际的弊端,勉励受赠人在治学理政中做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整首诗没有复杂的情感转折,内容直白通俗,核心观点清晰明确。
跨学科 · 是什么
元代地方官吏制度历史学
诗句中的典史是元代县级行政机构的属官,属于流外官,没有品级,主要负责缉捕盗贼、管理监狱等事务,是元代地方基层治理的重要执行人员。大家可以简单了解这个官职的基本职能,不需要掌握复杂的制度沿革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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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写应用
诵读节奏指导
诵读本诗时采用2+3的五言诗断句节奏,每句停顿一次。首联和颔联用平缓推崇的语气诵读,颈联语速稍慢加重语气突出核心观点,尾联用略带反问的语气读出批判意味。每联之间停顿半秒,全诗整体诵读时长控制在1分钟左右即可。大家可以反复练习找到合适的语气节奏。
句式仿写指导
大家可以仿写本诗“XX必XX,XX非有二”的对仗句式,用来表达两个事物不可割裂的关联。比如可以仿写“读书必践行,知行非有二”“学文必学德,文品非有二”等句子。仿写时注意前后两句的逻辑关联要清晰,不需要严格对仗,语义通顺即可。
核心名句日常写作应用
核心名句“明经必治事,体用非有二”可以用在倡导理论联系实际、反对空疏学风的作文场景中。比如写“我们做学问要秉持‘明经必治事,体用非有二’的原则,不能只会纸上谈兵,要主动把所学知识用到实践中去”。大家可以根据不同的写作场景灵活调整使用方式,贴合主题即可。
关联知识图谱
苏湖教法同源制度
“明经必治事”的理念来源于北宋胡瑗创立的苏湖教法,是该教学制度的核心主张,二者是理念与制度的对应关联。
程朱理学同思想
“体用非有二”的观点是程朱理学的核心哲学主张,二者是具体表述与思想体系的对应关联。

名句 CLASSIC LINES

明经必治事,体用非有二
该句凝练概括了儒家实学理论联系实际的核心主张,作为批评空疏学风的核心论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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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POET

熊禾 1247/1253-1312
南宋遗民、理学家、书院山长、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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