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幷序) 九十六

百姓被欺屈,三官须为申。

朝朝团坐入,渐渐曲精(戴、项校“情”)新。

断榆翻作柳,判鬼却为人。

天子抱冤屈,他于(张改作“扬”)陌上尘。

基础信息 BASIC

体裁诗 · 五言古诗
情感批判 · 讽刺
创作背景
唐代司法现状
本诗创作于唐代,具体年份已不可考。诗中反映了唐代地方司法官员贪赃枉法、欺压百姓的社会现实。王梵志多以冷峻眼光观察社会,此诗即是对当时官场黑暗面的真实写照。学界认为此诗体现了唐代白话诗关注民生疾苦的现实主义精神。
源流与释义
体裁 · 源流与定位
本诗属于五言古诗体裁,不讲究平仄格律,形式自由灵活。这种体裁源于汉代乐府,多用于叙事抒情。全诗语言通俗质朴,具有鲜明的民歌风格。在唐代诗坛,五言古诗是重要的抒情言志载体。王梵志作为唐代白话诗派的代表人物,以此体裁创作了大量通俗诗。
情感 · 解读
全诗核心情感是对司法黑暗与官吏腐败的强烈讽刺与批判。诗人通过揭露官吏颠倒黑白的行径,表达了极大的愤慨。情感基调沉郁顿挫,既有对百姓遭遇的深切同情。同时也包含对封建司法制度的深刻反思与否定。

基础解读 READING

语文核心知识
被欺屈
“被”表示被动,“欺屈”指遭受欺负和冤屈。这句意思是老百姓遭受了欺负和冤枉。这是诗歌开篇点明的社会问题。语言通俗易懂,直陈其事。为后文对官吏的批判奠定了基调。
三官
指负责审判的官员或衙门里的长官。在古代,“三官”有时也指道教的神祇,但这里指现实中的司法官员。诗人呼唤官员应为百姓申冤。体现了百姓对公正司法的渴望。这是全诗批判的对象。
朝朝团坐入
这句描写官员们每天聚在一起办公的情景。“朝朝”意为每天。“团坐”形容官员们聚集围坐的样子。看似在正常办公,实则暗示官官相护。为下文揭露其腐败行为做铺垫。
断榆翻作柳
字面意思是把榆树断定成了柳树。比喻官员判案完全颠倒了事实。把黑的说成白的,把错的说成对的。形象地描绘了司法审判的荒谬。讽刺了官员指鹿为马的行径。
讽刺官吏枉法
全诗主旨是讽刺唐代官吏贪赃枉法、欺压百姓。诗人通过具体的判案场景,揭露了官场黑暗。表达了对底层百姓深切的同情。具有强烈的现实主义批判精神。
跨学科 · 是什么
古代司法制度历史学
唐代地方州县官员兼管行政与司法,负责审理案件。百姓有冤屈需向州县衙门申诉。“三官”泛指负责审判的官员。这种体制下,官员权力缺乏有效监督。容易导致贪腐和冤假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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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写应用
诵读节奏
本诗为五言古诗,诵读节奏多为“二-三”结构。如“百姓/被欺屈,三官/须为申”。前半句稍重,读出沉重感。后半句“须为申”可读出期盼语气。全诗语调应愤慨有力,讽刺意味要读出来。
比喻句仿写
“断榆翻作柳”是极好的比喻句式。可以仿写为“指鹿硬作马,说假却成真”。通过事物的错位来讽刺是非颠倒。这种句式适合用于批判性写作。能增强文章的说服力和感染力。
关联知识图谱
唐代白话诗人同作者
本诗作者,以通俗诗著称,诗风直白,多讽喻世俗。

名句 CLASSIC LINES

断榆翻作柳,判鬼却为人
此二句运用生动的比喻,深刻揭露了官吏判案是非不分、黑白颠倒的丑恶嘴脸。将榆树断成柳树,极言其胡作非为;判鬼为人,直斥其枉法徇私。语言通俗犀利,具有极强的艺术感染力。在历代讽刺诗中,此句常被引为经典名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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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POET

王梵志 约隋末至初唐
唐代民间白话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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