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安中谣言

见乞儿,与美酒,以免破屋之咎。

(见宋马永卿《实宾录》卷十四)。

基础信息 BASIC

情感讽刺
创作背景
长安中谣言
此谣谚创作于唐代长安,具体时间约在唐中宗景龙年间(公元707-710年)。历史背景为唐中宗李显复位后,朝政混乱,韦后与安乐公主干预朝政,卖官鬻爵盛行。据《实宾录》记载,当时有“乞儿”得志,此谣讽刺权贵通过贿赂乞儿以避祸的荒诞现象。创作动因源于民众对官场腐败与社会秩序颠倒的深刻不满。
源流与释义
体裁 · 源流与定位
此作品体裁为古代谣谚,属于民间口头创作的韵文形式。谣谚通常语言通俗简练,用于表达民众对时政或社会现象的看法。其源流可追溯至上古采风制度,具有鲜明的民间文学特征。在历代文体地位中,谣谚被视为观察社会风俗与政治得失的重要窗口,具有极高的史料价值。
情感 · 解读
核心情感包含对权贵荒诞行为的讽刺以及对潜在灾祸的畏惧。通过“乞儿”与“美酒”的强烈反差,揭示了当时社会风气的畸变。情感层次上,表层是无奈的避祸心理,深层则是对社会不公的隐晦批判。历代解读共识认为此谣反映了民众在动荡政局中的生存智慧与无奈。

基础解读 READING

语文核心知识
重点字词
“乞儿”本义为乞讨之人,此处特指当时长安城中依仗权势、横行霸道的特殊群体。“美酒”指代珍贵的贿赂物品。“破屋”喻指破败的家园或即将到来的灾祸。“咎”意为灾祸或过失。全句字面意思通俗易懂,便于民间口头传播。
逐句释义
第一句“见乞儿”描述了当时百姓或权贵在街头遇见乞儿的场景。第二句“与美酒”讲述了人们主动向乞儿敬献美酒的怪异行为。第三句“以免破屋之咎”揭示了这一行为背后的目的,即通过讨好乞儿来避免家中房屋被破坏或其他灾祸。整体语意连贯,叙事清晰。
核心主旨
这首谣谚的核心主旨是讽刺唐代长安社会中出现的反常现象。它通过记录人们讨好乞儿的行为,反映了当时社会秩序的混乱。全诗语言直白,深刻揭示了民众在强权欺压下的无奈生存状态。这种讽刺不仅针对乞儿,更指向了纵容这一现象的腐败朝政。
跨学科 · 是什么
社会学社会学
从社会学角度看,这首谣谚反映了唐代社会阶层的异常流动与权力结构的倒置。乞儿本属于社会底层,却拥有足以威胁平民的破坏力,迫使上层或平民通过“美酒”进行利益输送。这种现象揭示了当时社会控制体系的失效,以及非正式权力对日常生活的支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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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写应用
诵读指导
诵读时应采用短促、有力的节奏,以体现谣谚的警世意味。第一句“见乞儿”应读出惊讶与无奈。第二句“与美酒”重音在“美酒”,强调行为的荒谬。第三句“以免破屋之咎”语速稍缓,读出一种无奈的妥协感。整体语调应保持讽刺与冷峻。
句式仿写
本篇句式为“见……,与……,以……”,属于典型的因果行动句式。仿写时可保留这种结构,描述现代生活中的类似现象。例如:“见狂犬,绕道走,以免无妄之灾。”通过模仿这种简练的三段式结构,可以生动地刻画出避祸求安的心理状态。
写作应用
在写作中,此谣谚可用作论证“社会风气”、“权力异化”或“讽刺艺术”的素材。例如在议论文中引用“见乞儿,与美酒”,可以生动说明当社会规则失效时,荒诞行为便会成为常态的道理。这种引用能增强文章的历史厚度与说服力。
关联知识图谱
唐代民间谣谚同体裁
本篇属于唐代民间口头创作的韵文体裁,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

名句 CLASSIC LINES

见乞儿,与美酒,以免破屋之咎
此三句为全篇核心名句,完整保留了谣谚的原文。其文化影响力在于生动记录了唐代特定历史时期的社会怪象,成为后世研究唐代政治生态的生动注脚。历代评价中,此句常被引证用来说明唐代中后期朝纲解体、礼崩乐坏的历史事实。后世衍生应用多见于讽刺文学与历史笔记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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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POET

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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