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仁师引谚

杀人刖足,亦皆有礼。

(见《新唐书》卷九九《崔仁师传》)。

基础信息 BASIC

情感批判 · 讽刺
创作背景
崔仁师谏刑
此谚语引自《新唐书》卷九九《崔仁师传》。唐太宗时期,崔仁师在处理刑狱案件时,针对有人主张严刑峻法或拘泥于形式上的礼法规矩,引用此当时民间流传的谚语进行反驳。他意在指出,如果连杀人、断足这样的暴行都能被冠以'礼'的名义进行开脱,那么法律的公正性将荡然无存,以此劝谏当政者应重实质正义而非虚文缛节。
源流与释义
体裁 · 源流与定位
本篇属于古代谚语体裁,是民间流传的简练通俗语句。谚语通常反映劳动人民的生活实践经验,具有口语化、通俗易懂的特点。作为口头文学的一种形式,它往往蕴含着深刻的哲理或社会批判意义。
情感 · 解读
作品通过极端的例证,表达了对当时社会礼教被滥用现象的强烈讽刺。作者意在揭露伪善者将残酷行为包装成合礼行为的荒谬逻辑。情感基调犀利、辛辣,具有强烈的现实批判精神。

基础解读 READING

语文核心知识
刖足
刖,古代的一种酷刑,把脚砍掉。足,脚。刖足即断足之刑,是古代肉刑的一种。这个词语在这里代表了极端残酷的刑罚和暴力行为。
礼,礼教、礼法。在古代社会中,礼是维护社会秩序和道德规范的重要准则。在这里被讽刺地用来指代那些为暴行开脱的虚伪借口。
白话释义
即使是杀人性命、砍断人脚这样的暴行,(伪善者)也能编造出一套说辞,声称它们是合乎礼法的。这句话直白地揭露了颠倒黑白的荒谬逻辑。
核心主旨
这句谚语通过列举极端的例子,讽刺了那些打着'礼'的旗号行凶作恶的伪君子。它告诉我们,不能只看表面的名号,要看行为的实质。真正的礼应该是保护人的,而不是用来为暴行辩护的工具。
跨学科 · 是什么
唐代刑律历史学
唐代法律体系非常完备,有《唐律疏议》。但是法律的执行往往受到人为因素影响。崔仁师引用这句谚语,就是在反对当时司法实践中可能存在的严苛和不公,主张宽仁慎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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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写应用
诵读指导
朗读时语调要严肃、讽刺。'杀人刖足'四字要读得沉重有力,表现暴行的残酷。'亦皆有礼'四字要读出荒谬感,语速稍慢,强调'礼'字,表现出讽刺的意味。
句式仿写
可以模仿这种'极端行为+亦皆有理'的句式进行讽刺写作。例如:'损人利己,亦皆有道'。通过这种反讽的句式,揭露生活中那些似是而非的歪理。
写作应用
在议论文写作中,当需要批判'形式主义'或'伪善'话题时,可以引用这句谚语。它非常适合作为论据,用来论证'看问题要看本质'、'警惕名义下的罪恶'等观点,增强文章的说服力。
关联知识图谱
崔仁师引用者
唐代名臣,以宽仁治狱著称,在《新唐书》本传中引用此谚语劝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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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POET

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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