童丱须知 措刑篇

尧舜雍熙治,成功在措刑。

哀矜行法令,钦恤爱生灵。

若使杀无罪,宁教失不经。

于公尚阴德,何况是朝廷。

基础信息 BASIC

体裁诗 · 五言律诗
情感爱民
创作背景
宋代家训诗创作背景
此诗出自史浩的《童丱须知》组诗,该组诗旨在教育子孙立身处世之道。宋代重视家族教育与科举入仕,士大夫家族常编写家训类诗文训诫子弟。本篇《措刑篇》专门针对仕宦子弟未来可能执掌刑狱的情况,进行法治思想与职业道德的预先灌输,体现了宋代家训文化的成熟。
源流与释义
体裁 · 源流与定位
本诗体裁为五言律诗,全诗共八句四十字,押平声韵。五言律诗起源于南北朝,定型于初唐,是近体诗的重要形式。其格律严谨,讲究平仄粘对,中间两联要求对仗,能够以精炼的语言表达庄重的政治主题,在宋代常用于表达政治见解与教化理念。
情感 · 解读
全诗核心情感在于宣扬儒家的仁政思想与慎刑理念。诗人通过赞颂尧舜的治国之道,表达了对生命的尊重和对刑罚公正的强烈诉求。情感基调庄重恳切,既有对统治者的规劝,也有对百姓生灵的深切关怀,体现了宋代士大夫以天下为己任的责任感。

基础解读 READING

语文核心知识
重点字词注释
“雍熙”指和乐升平的盛世景象。“措刑”意为设置或施用刑罚,此处指审慎地使用刑罚。“哀矜”指怜悯同情。“钦恤”指敬慎忧恤。“生灵”指百姓、人民。“不经”指不合常法,此处指由于宽大而造成的失误。“阴德”指暗中做的好事,古人认为能造福子孙。
逐句白话释义
尧和舜治理国家达到了和乐升平的局面,他们的成功在于审慎地使用刑罚。怀着怜悯之心去执行法令,敬慎爱惜百姓的生命。如果会导致杀戮无罪之人,宁可因为宽大而犯下失误。于定国尚且通过积阴德而显贵,更何况是朝廷的作为呢。
核心主旨概括
这首诗通过赞颂尧舜的治国之道,教导子孙为官必须仁爱百姓、慎用刑罚。诗人强调宁可放过有嫌疑的人,也不能冤杀无辜,体现了对生命的尊重和公正司法的追求。
跨学科 · 是什么
历史典故历史学
诗中提到的“于公”指西汉时期的于定国。他的父亲于公做县狱吏时,决狱平恕,曾平反冤假错案,积累了阴德。后来于定国果然官至丞相,家族显赫。这个故事在古代常被用来劝诫官员要公正执法、积德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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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写应用
诵读节奏指导
本诗为五言律诗,诵读节奏多为“二三”结构。如“尧舜/雍熙治,成功/在措刑”。读时应语气庄重,体现劝诫之意。中间两联“哀矜/行法令”与“若使/杀无罪”需读出对比感,强调慎刑的重要性。
句式仿写指导
可以模仿“若使……宁教……”的句式进行造句练习,表达在两难选择中宁可承担某种后果也要坚守原则的态度。例如:“若使违俗愿,宁教守初心”,表达坚守本心的决心。
写作应用场景
“若使杀无罪,宁教失不经”一句可用于关于“公平正义”、“法治精神”、“仁爱之心”等主题的写作中。在论述司法公正或道德抉择时,引用此句能增强文章的文化底蕴和说服力。
关联知识图谱
儒家理想政治同主题
本诗首句“尧舜雍熙治”直接引用儒家推崇的圣王政治典范,作为仁政治国的理论依据。

名句 CLASSIC LINES

若使杀无罪,宁教失不经
这两句是全诗的核心名句,化用了《尚书》中“与其杀不辜,宁失不经”的典故。意思是如果可能错杀无罪之人,宁可由于宽大而失误,也不可错杀无辜。这一观点确立了古代司法中“疑罪从轻”的原则,是中华法系中极具人道主义光辉的法律格言,对后世司法实践影响深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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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POET

史浩 1106年-1194年
南宋孝宗朝宰相、词人,存诗739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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